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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其實是很淺顯的品牌策劃道理,但是傳統上很少有人會把傻瓜相機放在嬰兒用品部一起賣;因為我們的思考模式早已習慣了傳統的分類法。
在美國,已經開始有人用這種方式在思考百貨公司的陳列方式。但是,這個以消費者為出發點的整合方式,應該還可以應用更廣。
真正的整合,思考的應該是這一類問題,而不是如何運用不同的傳播工具而已。為什么制造茶的廠商一定要分成茶葉事業部、茶包事業部、利樂包事業部和茶粉事業部,然后每一個事業部有不同的產品經理?
為什么不能分成給老年人喝的茶、給青少年喝的茶、給小孩喝的茶,然后不同的區隔有不同的消費者經理?為什么一定要用產品的形式來區分?為什么不能用口味來作事業部的區分(只要口味是對消費者最有意義的方式)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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